百事公司在亚太区和全球范围也被评为“杰出雇主”
每年杰出雇主调研机构的“杰出雇主”评选,是通过《人力资源最佳实践调研问卷》,对参评企业的人力资源实践在六大领域:人才战略,工作环境,人才招聘,学习与发展,员工福利,多样性与包容性方面,予以评估并认证,是全球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权威认证。
对于屡次荣获“中国杰出雇主”认证,百事公司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谢长安表示:“作为食品饮料行业的翘楚之一,我们致力于为员工创造一个多元共融、推动成长、充满机会的工作平台,打造更好的职场环境。这不但可以赋能员工,助力员工成长,也从员工层面帮助公司适应瞬息万变的外部环境,让我们变得‘更快,更强,更好’,引领市场和行业可持续发展。”
百事公司亚太区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宋显军表示:“我们深信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在百事公司,我们秉持‘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的价值观和人才战略,借助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包容并鼓励每位员工大胆发挥所长,释放激情,并为其保驾护航。未来,我们将继续运用‘百事正持计划’和‘百事之道’,帮助员工建立更广阔的视野、实现他们引以为傲的职业梦想。”
多元包容
百事公司“多样化和包容性”的理念根深蒂固,无论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种族和地域,员工均享有均等的机会。在百事大中华区,每位员工每周都有机会与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平等地畅所欲言进行交流,不受地域所限制,并可随时随地通过专有邮箱,留下想法与建议。此外,百事公司一直被业界誉为“最适合女性工作的场所”之一,拥有完整的员工福利和管理体系,推动女性员工的发展。自2022年开始,公司在全球范围推出“励其志,赋其能,助其力”系列活动和举措,着重共建女性发展平台,与“她”共成长,携手共成功。
跨界赋能
百事公司大中华区建立了独特的赋能员工体系。在公司内部通过“SLAM”团队的形式推动和建立各种应变机制。“SLAM”指的是自驱(self-organizing)、精益(lean)、autonomous(自治)、跨领域(multidisciplinary),是一种百事特有的敏捷组织形式。在数字化等新的领域,借鉴互联网企业的实践,组成各个任务目标导向的SLAM小组,打破了传统组织条线,通过聚焦业务场景来灵活地进行执行和颠覆性创新。更重要的是,SLAM团队能充分激活员工活力,通过打破边界、大胆授权,让公司内众多优秀的年轻员工,迅速成长,也使得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与消费者需求。
无虞保障
百事公司坚持为员工的健康和家庭投资。员工俱乐部的活动覆盖美食、健走、太极、艺术、羽毛球、中医养生等,满足不同员工的心理及兴趣爱好需求,在工作之余,提供舒压的活动。此外,百事大中华区的薪酬福利在近几年更是全面升级,领先业界。上至百万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下至年度流感疫苗接种,为员工乃至其整个家庭提供福利保障,使员工无后顾之忧。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有力举措****** 作者:江小涓(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白京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新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大规模流通应用,推动大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激发电商、社交、娱乐等数字消费提质增效,促进产业互联网、智能产业等数字生产提速放量,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能够汇聚海量信息并进行智能匹配,克服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壁垒,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再次,数据大规模流通应用,能够产生常规条件下难以获得的新信息、新能量,有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最后,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可以被多次复制共享,这决定了数据要素在市场化应用的同时也可以大量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多个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所有权是绕不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数据尤其是有价值的大数据,其产生过程往往伴随着多个主体,导致确定数据产权的问题较为复杂。“数据二十条”并不回避数据要素的复杂产权问题,同时更强调使用权,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既符合社会认知基础、数据要素特点、事物发展规律,也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足够空间。 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目前市场上的数据交易方式,既有数据交易所形式的场内交易,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数据交互的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一定程度上利于监管,但需付出额外成本;场外交易虽灵活多样,却易出现违规行为。对此,“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产业发展,都迫切需要使用公共数据。“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强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也要看到,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大部分公共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在这方面,“数据二十条”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和要素价值释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应用对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护数据安全的技术,如隐私保护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为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流通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选项。“数据二十条”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这对于实现以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数据合理使用、以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