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在边会上作案例分享时发言。尹灵 摄
当地时间12月7日,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长江江豚作为全球唯一江豚属的淡水亚种,因嘴巴的弧线像在微笑一样,被人们称为“微笑天使”。作为生态环境指示物种,已在地球上生存了2500万年,也被称为长江生态的“活化石”。王天琦表示,“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种群数量急剧下降,被列为中国一级保护动物,同时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简称IUCN)也将其评估为濒危级。”
2020年,在南京召开的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10年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保护江豚等物种多样性,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
王天琦介绍,随着全面禁捕、岸线清退等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水生物种种群逐步呈恢复趋势,水生态健康状况不断向好,再现了碧波荡漾、江豚逐浪、游鱼嬉戏的美丽长江景色。
他强调,“特别是,长江江豚的’生活圈’由原来的部分江段拓展至整个江苏段,并在扬中雷公岛、南京潜洲等水域发现’母子豚’(母豚携幼豚)踪迹,成为长江’休养生息’过程中,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的真实写照。”
王天琦介绍,南京是能在城市市区江段看到野生江豚稳定栖息的“唯一城市”,这里能直接观察到长江江豚踪迹的区域多达10余处,最多一次在半天时间内观测到30次长江江豚在水中嬉戏的场景,吸引着众多爱好者驻足观赏与打卡拍摄。
王天琦说,环境DNA监测显示,长江江苏段累计检出80余种鱼类DNA信号,鱼类多样性持续提升。这些都是对江苏重现大江美景的赞许,更是对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期许。下一步,江苏将采取更加有力的保护措施,让江与人的生命共同体尽早实现正向演替、和谐共生,为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作出江苏贡献。(完)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