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郝明金:传承优良传统,团结奋斗恪尽强国之责******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发展大势、应对世界之变、回答时代之问、引领伟大复兴,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是中国共产党迈上新征程、续写新辉煌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履行职能。我们深受鼓舞,也倍感责任重大。民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和贯彻落实的高潮,着重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共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要深化政治交接,传承优良传统。把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交接的时代内涵,平稳有序推进换届工作,推动“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教育引导民建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识大局、严要求、善履职”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参政党“五大建设”,更好履行好参政党职责,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要团结奋斗,恪尽强国之责。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优势,聚焦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坚持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使广大会员切实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和时代使命;真抓实干,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助力定点帮扶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民建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作者郝明金系民建中央主席)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