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本月8日实施首阶段“通关” 每日最多6万港人“北上”******
中新社香港1月5日电 (记者 刘大炜)香港特区政府5日举行记者会公布香港与内地“通关”安排。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自本月8日起实施首阶段“通关”安排,每日通过香港陆海空口岸单向北上内地的港人限额为6万人。
据悉,首阶段“通关”将开放7个口岸。其中,深圳湾、文锦渡、落马洲支线3个陆路口岸每日单向限额5万港人。港澳客轮码头、中国客运码头(即“中港码头”)2个海运口岸以及机场、港珠澳大桥则无人数限制,单向运力每日亦可有1万港人。
李家超表示,此次“通关”选择的口岸主要考虑地理位置方便香港市民前往内地,有的口岸因正在进行施工等原因空间较狭窄,故先安排运行其他口岸。特区政府将每日密切关注“通关”状况,后续人数安排会视实际运作而定。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介绍“通关”安排细则时表示,首阶段开放的口岸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通过售票机制管控的机场、港珠澳大桥、港澳客轮码头和中国客运码头,由于相关设施可按本身运载能力设定最高旅客处理量,因此无需设人数限制,但使用私家车或跨境出租车经港珠澳大桥过关的司机和乘客仍需经预约前往内地。另一类为陆路口岸,即深圳湾、文锦渡和落马洲支线3个口岸将恢复旅检服务并设人数限制。
陈国基指出,在港内地居民返回内地、内地港人回港均不占用“通关”名额。但无论从香港入境内地的港人,或从内地入境香港的内地人士,都必须在出行前48小时进行新冠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才能入境。
关于广深港高铁何时开通,特区政府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表示,高铁自通车至2020年暂停运营之间时间较短,前线工作人员需要时间恢复及熟悉工作流程,故未能于8日首阶段“通关”时恢复运营。希望高铁不迟于1月15日起恢复运作;届时来往香港西九龙站至广东福田站、深圳北站、广州南站的车次亦可恢复。
至于“通关”后的检疫安排,特区政府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建议抵港人士抵港后进行连续5天的快速抗原检测,监察自身健康状况。如在香港发现确诊,须通过卫生署上报系统进行上报。
此外,特区政府于当天18时推出网上预约系统,供经深圳湾、文锦渡、落马洲支线、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境内地的港人预约,其中港珠澳大桥口岸预约适用于私家车或跨境出租车司机及乘客。该系统首阶段提供1月8日至3月4日共8周的预约时段。(完)
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